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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更新于:2016/5/11 14:27:43 阅读:

各县区司法局、市属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王三运书记关于“双联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欧阳坚副书记在白银现场会上的讲话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巩固扩大双联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成果,推动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根据(甘司发〔2016〕50号)《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兰州市司法局、兰州市律师协会决定在全市双联村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主体、服务对象和服务形式

  1.工作主体是双联村结对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服务人员。2.服务对象是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

  3.服务形式以双联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为载体,组织引导律师与双联村签订法律顾问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的法律服务关系。在此基础上,根据协议确定的服务项目定期或预约开展工作,为结对村提供法律服务。法律顾问在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框架下开展,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推行有偿服务。

  二、工作内容

  1.为村民自治组织依法治理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他管理规定。为村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2.开展法治宣传。根据实际需求,不定期举办法律讲堂,有针对性地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

  3.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协助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提高调解工作水平,为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智力支持。

  4.根据顾问单位的实际组织开展其他法律服务工作。

  三、工作要求

组织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是今年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是推动法律服务均等化和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需求,各县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明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此项工作能够落地生根、取得成效。

  1.明确责任、督促落实。县区司法局要充分履行沟通协调职责,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争取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为组织开展工作创造良好外部环境。要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和实施主体义务,引导法律服务人员与双联村签订法律顾问协议,确保在2016年10月底前以双联村为基础、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各县区司法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要建立工作督查机制,确保按阶段、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市局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开展抽查并进行通报。

  2.资源整合、全面推进。将服务范围扩大到所在乡镇所有的双联村,形成“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格局(具体结对情况见附件3)。市律师协会要认真做好衔接工作,发挥市属律师事务所与本县区司法局之间的协调联系作用,将优质法律服务资源牵引到贫困乡镇的贫困村。各县区司法局要依托司法所与乡镇积极沟通协调,做好“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具体指导工作,必要时可组织集中的签约仪式。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要积极贯彻落实省厅、市局工作部署,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发挥行业带头引领作用,为“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3.建章立制、规范运行。各县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要在认真组织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基础上,注重工作成效的及时归纳和工作经验的及时总结,结合实际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法律顾问工作执业规范、服务标准、检查考核、先进宣传等,推动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发展。要注重信息的上传,要认真填报“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月报表,每月3号前及时汇总上报市司法局律管处。要分别建立工作台帐,法律顾问律师每次开展服务时须认真填写时间、对象、内容和结果等必备内容。工作台帐要一次一记、一村一卷,由法律顾问、村干部共同填写,法律服务机构、村委会、县区司法局分别留存备查,县区司法局要做好对工作台账的综合分析和有关重要事项的及时上报工作。要加强宣传工作,对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动态和信息及时收集总结,与有关媒体沟通,广泛报道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要开展评比工作,表彰树立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法律服务人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为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的深入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1.“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月报表

     2.“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台账

     3.兰州市双联村“一村一法律顾问”结对服务表

兰州市司法局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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